[ ´_ゝ`]这次唐山事件,有人说应该袖手旁观,毕竟如果上去拉架的话自己会被误伤,也会被误判成群殴。见义勇为成了反面例子,到底哪里错了呢
#493897
>>Po.493886
就是我看了你给的所谓数据,里面并没有提到所谓罪名。一开始就是你给出了错误的数据来反驳我的观点。所以故意伤害与强制猥亵是一样的吗?我只看数据。从18年起才有受害者,是法律的漏洞,不是我的,那么只看18年至今的数据呢,受害者主力是男的还是女的
就是我看了你给的所谓数据,里面并没有提到所谓罪名。一开始就是你给出了错误的数据来反驳我的观点。所以故意伤害与强制猥亵是一样的吗?我只看数据。从18年起才有受害者,是法律的漏洞,不是我的,那么只看18年至今的数据呢,受害者主力是男的还是女的
#493909
>>Po.493881
所以我在之前的回复里有提及:
如果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讨论,你可以纳入性别因素,探讨如何防止此类犯罪的再次发生(但是个人认为这个会是一个漫长的讨论,而且牵扯诸多权益,短时间内很难有个结果)。
如果讨论犯罪定性,我认为还是应该遵循法规和道德规范。目前是法制社会,还是应该以法律为准绳。所以在犯罪行为的定性/定罪方面我不建议过多地考虑性别因素。
所以我在之前的回复里有提及:
如果是从预防犯罪的角度讨论,你可以纳入性别因素,探讨如何防止此类犯罪的再次发生(但是个人认为这个会是一个漫长的讨论,而且牵扯诸多权益,短时间内很难有个结果)。
如果讨论犯罪定性,我认为还是应该遵循法规和道德规范。目前是法制社会,还是应该以法律为准绳。所以在犯罪行为的定性/定罪方面我不建议过多地考虑性别因素。
#493917
>>Po.493897
>>Po.493586
你要不要看看你一开始说的是什么?
改了定语说我错误是吗?
恶性事件是只有强制猥亵?从这件案子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出发都是怪不到猥亵,装什么理性。
>>Po.493586
你要不要看看你一开始说的是什么?
改了定语说我错误是吗?
恶性事件是只有强制猥亵?从这件案子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出发都是怪不到猥亵,装什么理性。
#493922
>>Po.493909
你说的是理想情况,但现实就是只提被性骚扰,你最先想到的受害者性别是?这是不可避免的,还是结合实际吧。
你说的是理想情况,但现实就是只提被性骚扰,你最先想到的受害者性别是?这是不可避免的,还是结合实际吧。
#493923
>>Po.493917
不要和一个只给论点不给论证论据还不停滑坡的争论,会被拖进泥潭的
不要和一个只给论点不给论证论据还不停滑坡的争论,会被拖进泥潭的
#493928
>>Po.493922
我只想到是人类,你要是说侵害者是印度人,我甚至能想到别的物种
我只想到是人类,你要是说侵害者是印度人,我甚至能想到别的物种
#493932
>>Po.493922
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要因为这次的唐山事件加大对性骚扰的处罚力度?我看着不是太明白。(法理)依据是什么呢。
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要因为这次的唐山事件加大对性骚扰的处罚力度?我看着不是太明白。(法理)依据是什么呢。
#493935
>>Po.493917
我意识到我之前的说法有误后,进行修改,这有问题吗?放过之前的讨论吧,你不是说性暴力受害者主力是女性吗?我觉得我们达成了共识。
我意识到我之前的说法有误后,进行修改,这有问题吗?放过之前的讨论吧,你不是说性暴力受害者主力是女性吗?我觉得我们达成了共识。
#493937
三天前还会同情一下受害者,现在对这件事的情绪已经只剩下你们接着舞了[ ゚∀。],别辩了一把癫火全熔了罢
#493941
>>Po.493932
不,我认同你说的,不应该根据性别去加重刑罚。我说的带性别讨论此事没问题,因为这里的确有相关要素。
不,我认同你说的,不应该根据性别去加重刑罚。我说的带性别讨论此事没问题,因为这里的确有相关要素。
#493942
>>Po.493935
???
争论到一半改争论前提争论就不成立了,下次提前说一声。
???
争论到一半改争论前提争论就不成立了,下次提前说一声。
#493950
>>Po.493922
另外你的言辞里也透露着部分性别的刻板偏见。
(类似的话语可以转述为:“提到护士/提到幼儿园老师/提到士兵/提到采矿工人,你最先想到的性别是?”)
虽然现实上要考虑,但是我想说的是在评价一件事务时,在不同阶段/角度,要关注和考量的内容/条件会不一样,所以不建议一概而论。
另外你的言辞里也透露着部分性别的刻板偏见。
(类似的话语可以转述为:“提到护士/提到幼儿园老师/提到士兵/提到采矿工人,你最先想到的性别是?”)
虽然现实上要考虑,但是我想说的是在评价一件事务时,在不同阶段/角度,要关注和考量的内容/条件会不一样,所以不建议一概而论。
#493951
>>Po.493942
不可能,在我看来,争论不是为了胜负,而是不断修正对事物的认知。我的确受益匪浅。
不可能,在我看来,争论不是为了胜负,而是不断修正对事物的认知。我的确受益匪浅。
#493961
>>Po.493941
如果你考虑的是预防,我赞同可以加入性别因素,并期望你可以提出你的建议。
如果你指的是对事件的定性,我不赞同过多考虑性别因素(即性别因素只作为很少的影响因素)。
如果你考虑的是预防,我赞同可以加入性别因素,并期望你可以提出你的建议。
如果你指的是对事件的定性,我不赞同过多考虑性别因素(即性别因素只作为很少的影响因素)。
#493962
>>Po.493950
已经可以了,我觉得至少可以得出一开始带性别有其合理性这一结论。
已经可以了,我觉得至少可以得出一开始带性别有其合理性这一结论。
#493970
>>Po.493962
尊重你的观点,但我不赞同。[・ー・]
尊重你的观点,但我不赞同。[・ー・]
#494006
>>Po.493970
我觉得你可能搞错了一些点,本来这里就是数罪并罚,不存在因为他是男的就会重罚他的情况,不存在只判他一个罪名这种情况,你是为犯罪者权益呐喊吗?分清楚目的的话可能可以更有效地讨论。
我觉得你可能搞错了一些点,本来这里就是数罪并罚,不存在因为他是男的就会重罚他的情况,不存在只判他一个罪名这种情况,你是为犯罪者权益呐喊吗?分清楚目的的话可能可以更有效地讨论。
#494012
>>Po.493970
虽然记饼干不好,那位可是和vv哥争了一整个通宵还是在说车轱辘话的神,我不建议和他浪费时间
虽然记饼干不好,那位可是和vv哥争了一整个通宵还是在说车轱辘话的神,我不建议和他浪费时间
#494019
>>Po.494006
老实说,我刚刚看了一下公告,里面写的是涉嫌寻衅滋事、暴力殴打他人。甚至没有提到强制猥亵等等,你担忧的是不存在的事情。
老实说,我刚刚看了一下公告,里面写的是涉嫌寻衅滋事、暴力殴打他人。甚至没有提到强制猥亵等等,你担忧的是不存在的事情。
#494049
>>Po.494006
>>Po.494019
[・ー・]?
你在说什么呢?我说的不赞同是指在对犯罪行为定性的时候“带性别有其合理性”这一观点。
没有提到强制猥亵,那么就是警察/检察机关认为不够成强制猥亵呀?
所以你在说什么?“你是为犯罪者权益呐喊吗?”这个帽子扣的是否有些大?
>>Po.494019
[・ー・]?
你在说什么呢?我说的不赞同是指在对犯罪行为定性的时候“带性别有其合理性”这一观点。
没有提到强制猥亵,那么就是警察/检察机关认为不够成强制猥亵呀?
所以你在说什么?“你是为犯罪者权益呐喊吗?”这个帽子扣的是否有些大?














